2024年2月26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巡察。8月2日,巡察组向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区委巡察是对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对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一次“集中会诊”,更是对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次深刻的党纪教育。区委农工委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转变工作作风和促进我区“三农”工作持续向上向好发展的良好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统一到巡察成果运用上来,扛起整改工作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狠抓问题整改,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区委农工委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整改工作,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任务,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整改落实制度,把问题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主责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压力传导体系,通过工委会、工作点评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多次对整改工作调度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截至目前,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26项意见中,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整改具体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1.关于“统筹协调基本农田疑难问题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发挥区委农办平台作用,依托“田长制”机制与规自分局等部门密切协同合作,以区田长办名义联合下发《关于推进耕地保护空间合理高效利用的通知》《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控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合理种植的通知》,推进耕地合理高效利用。推进耕地合理高效利用。二是加强和规自部门沟通协商,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将零散地块进行调整优化,根据最新耕地保护空间核实处置成果显示,我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7万亩,自然资源部下发永久基本农田矢量范围面积为7.22万亩,地块平均面积由31.95亩提升为32.88亩,布局趋向集中连片。三是完成5130亩国债支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更新农业灌溉机井4眼,洗井12眼,建设井台20台;排水沟清淤10000米,新建排水沟5000米。四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在勘测设计阶段优先以农田集中连片为目标,结合实际将农业灌溉机井更新、土质排水沟渠建设纳入建设内容,逐步解决“旱不能浇、涝不能排”等突出问题。
2.关于“对全区特色产业布局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区园林绿化局、区农服中心全面落实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开展政策补贴、项目建设共计37项,拨付资金20023.81637万元。二是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区园林绿化局、区农服中心、区经管站和各涉农镇街,全面落实《昌平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及《分项实施细则》,构建“1+1+N”的政策保障体系,瞄准关键点、找准发力点、抓好落脚点,统筹各牵头责任部门推进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强化全区特色产业的布局,指导兴寿镇、崔村镇申报“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立足试验区资源禀赋,以“城乡融合·莓好共富”为宗旨,构建“一带串一环,三区汇多点”的发展空间布局。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亿元,打造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村庄美化亮化及花园村庄营造项目、美丽庭院工程等17个项目。四是积极谋划百善蔬菜小镇、崔村苹果小镇、兴寿草莓强镇等重点项目,以设施草莓和果类菜为主导产业,整合崔村、兴寿、百善、小汤山的优势资源,成功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我区争取了1个亿的中央资金,加强对全区特色产业的布局。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产业发展健全工作机制。
3.关于“助力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成功举办以“学用‘千万工程’,礼赞丰收中国”为主题的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引导市民庆祝丰收、振兴乡村,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二是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积极申报全国和北京市美丽休闲乡村,促进休闲农业星级园区提档升级。编制完成《昌平区推动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重点打造御享农场等6个新主体提升项目,加强与文旅局、商务局、体育局等部门的联动,利用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促进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坚持“督”“查”并重,梳理刚性指标的重点任务纳入区级绩效体系。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镇街,及时总结其经验、积极交流推广,推介如兴寿镇《党建引领促振兴 文旅融合促发展》等典型经验做法;如文旅局《以农促旅、以旅兴农——农文旅融合发展的探索与展望》、文旅集团《创新打造文旅综合产业平台 塑造“农文旅体研娱住消”一体化新格局的昌平探索》等调研成果至市农业农村局。
4.关于“落实‘三定’方案归口管理规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机构改革任务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统筹“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对本年度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成立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切实把区委深改委“一机制两方案”落到实处。二是调整优化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牵头对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农服中心和小汤山农业园四家单位的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进行优化,目前,经区委、区政府批复,“1+3”的农口机构格局已基本形成。三是落实落细归口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归口管理工作要求,被归口管理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妇联、团委、工会等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日常工作衔接的内部运行规则、工委会会议制度、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制度等具体机制细则,提升农口单位工作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运行机制。
5.关于“‘三农’工作多项重要职能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依据自身职能,积极协调市、区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质检站双认证工作正在进行中,区级综合质检站的异地抽检工作已正常开展,我区异地抽检朝阳区农产品目标任务100个样品,已全部完成。二是已明确区农产品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完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人员分工,为品牌打造、特色农产品挖掘引领等工作提供保障。
6.关于“科技赋农‘重建轻管’,实际效能释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园区技术人员的数字素养。7月3日,我局下属单位区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区委网信办、区农服中心农机科、技术推广站等部门组织近50家规模农业种植园区的80余名技术人员开展“数字菜田监管平台”使用培训。二是推进农业应用场景建设。利用已建成的数字菜田综合管理系统引导鼓励规模化种植园区实施农业应用场景建设项目,区财政给予50%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今年完成天意智慧农场项目,并结合“百千工程”示范村工程完成“辛庄村产业园智慧农场示范项目”,2025年继续实施昌平区农业科技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截至11月8日已有天安农业、天润园、太阳部落、田园熙果等4家农业园区申报项目,与前期工作预期略有不足,近期将在重点镇街调研走访进一步宣传我区关于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的补贴政策,争取增加部分申报单位,并在4月底前完成遴选,今后力争每年完成3—5个项目。三是延伸平台的使用范围拓展平台功能,已为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通监控账户5个,对流通环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非现场远程执法提供服务。
7.关于“设施农业投入力度不足,现代农业发展掣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市、区两级设施农业高质量提升相关政策,加快推进我区老旧日光温室改造升级,增强生产能力,将有意愿且符合要求的设施纳入政策补贴范围,实现“应补尽补、愿补尽补”,最大限度发挥奖补政策的激励作用。2024年根据各镇上报需求,全区共计改造提升老旧温室187栋,其中新建大跨度日光温室42栋,新建钢架塑料大棚44栋,老旧温室改造提升101栋。二是服务与监管并重,深入40余宗设施农业园区进行现场服务与指导,通过区级联审备案项目18宗,备案变更3宗。年初对设施农业监管台账进行动态维护,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建设、使用的全过程管理。
8.关于“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引导不佳,辐射带动效果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2025年产学研项目中,天安农业的高品质蔬菜保鲜及冷藏设施设备减碳能力提升项目列入支持范围,支持资金50万元。建成后进一步提高冷库的节能效率,相较于普通冷库节约20%以上的电力成本,减少碳排放20%以上。可实现年供应市场高品质蔬菜800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1.4亿元。二是将协助该企业与本地园区积极对接,扩大生产规模(崔村),充分发挥该企业农产品销售优势,促进昌平农业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当地农户受益。三是加强对企业用地的支持,将天安农业引入崔村镇川府菜园,双方已完成合作协议签订,原备案手续协调规自分局、崔村镇对原备案设施进行修缮,满足企业用地需求,推动农业园区升级换代,促进我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9.关于“‘农地非农化’问题纠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抓实“田长制”,强化与规自部门沟通联动,对于发现的疑似“农地非农化”问题,积极配合规自部门核实处置。会同规自分局以区田长办名义联合下发《关于推进耕地保护空间合理高效利用的通知》《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控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合理种植的通知》,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种植利用监管,对于不规范利用基本农田情况,督促属地镇街依法依规推进整改,持续逐步改善我区基本农田不规范利用情况。阳坊镇10亩耕地用作停车场和南邵镇张各庄村自留地未耕种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加强对园区进行重点监管。园区内非农化问题已清理完成,区农业农村局已约谈属地政府,督促按照备案用途建设相关设施恢复生产,同时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监管,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10.关于“耕地质量保护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配合规自部门做好复耕复垦新增耕地联合验收工作,抓好耕地质量管理,在农业生产符合性条件评价工作中严格把关,共开展区级农业生产条件符合性评价2.91万亩,通过2.77万亩。针对评价项目地块存在混入物过多、环境状况差、建筑垃圾残留较多等未达到标准情况的,坚决不予以通过,已督促南口镇、崔村镇对相关地块进行挖掘、筛石、回填、平整等相关工作。
11.关于“对镇街上报的惠农补贴数据核实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巡察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掌握具体情况,下发《关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落细补贴政策,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促进规范操作,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二是现场重点检查。对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逐个镇街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多、农民投诉多、补贴对象多的镇(街)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建立管理机制。坚持边查边改边建立管理机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明确补贴工作落实和监督管理责任主体,确保了补贴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12.关于“健全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1-10月,市级检查9次(8月、9月台账未下发),发现问题3648处,整改完成3648处,整改率100%。区级全覆盖自查10次,发现问题25222处,整改完成25090处,整改率99.48%。针对城乡结合部抽查9次,发现问题8867处,整改完成7710处,整改率97.05%。二是每月充分运用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点等形式,发动农村党员组织带动群众,共同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1-10月共发动群众投工投劳150679人次,清理积存垃圾39239.37吨,清理生活污水直排溢流等点位203处,拆除私搭乱建2373.75平方米,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59650处。不断推动整治范围向村外周边延伸,向农户庭院延伸,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3.关于“农村智慧化治理资源整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培训。按照工信部《开展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进农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对农村不同层级的农业产业相关从业者开展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6-9月共开展五次培训,提升了我区农民数字素养。二是整合维护。我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项目建设中数字乡村驾驶舱项目正在建设当中,目前正常使用的5个农业农村管理应用系统积极接入并设置链接,提高已建平台的使用率。每年申报运行维护资金、按照使用需求及时更新升级。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4.关于“‘四风’问题犹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学习《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使用规定》,在今后财务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计科目职能和使用范围列支,工作要更加严谨,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杜绝以后发生类似问题,自2023年始购买蛋糕券已全部从工会经费科目中列支。
15.关于“落实公车管理制度要求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在今后用车过程中,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公车使用相关工作,确保公车使用相关流程及审批单的签订符合既定要求,并将定期对照管理制度,开展自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加强对公车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公车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16.关于“落实工作部署打折扣,监督管理软弱无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启动初期,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架构配备完善,项目推进顺利,各镇村及施工单位配合密切,美丽乡村建设受到市级好评,但因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不足,导致监察队伍未能落实。目前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体已基本结束,结合近期巡察过程发现的问题,经过几次项目内部检查同时加强对第三方公司的约束,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良好。后续类似项目,将加强相关监管人员配备,确保项目监管到位。后续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举一反三,在今后若有类似项目按照职能划分足额配备工作人员,同时为确保农村建设类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已向区政府建议,落实农村基建类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17.关于“项目设计与实际不符,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启动初期,设计方案虽已充分征求镇村意见,但受疫情影响,导致工程建设进程整体滞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村庄地下管线的建设和拆违(非宅腾退)导致的地貌变化,均对原设计方案产生影响,村民需求也在随之变化。故出现巡察提到的设计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情况,经过对接相关镇村工作人员,了解诉求,积极进行整改,目前所有涉及的项目内容已按照群众需求建设完毕。在今后类似项目中,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继续充分征求镇村意见,如前期时间允许,将设法通过镇街逐村进行方案交流,具备施工条件后实施,并加强管理,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时间推移导致的外部需求变化。
18.关于“把关验收不严格,财政资金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本次项目已经基本结束,对全区所有建设完成的村庄,我单位组织项目管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完工内容与图纸相符。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已责令施工单位对出现问题的供水井、道路坑洼、起沙等问题进行全部修复,举一反三进行自查和整改。出现问题较集中的村庄采取返工重建的形式进行修复,本次整改共计铺设入户管37000余米,并采取整幅铺设路面的形式保证路面整体美观,同时以整改时间为时间节点,质保期不低于3年。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昌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核查项目服务合同于2023年10月16日工委会审议通过后,于10月16日签订合同。2021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第二笔工程进度款7500万元于11月2日线上工委会审议通过后,于11月12日支付款项。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审核本级及二级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流程,确保局机关3万元以上(含3万元),局属各基层站所5万元(含5万元)的资金经工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支出。二是以“三农”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修改完善内部运行细则、工委会会议制度,明确了工委会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规则等,尤其是线上议题的管理制度,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议事规则严密、监管措施有力,推动决策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各科室、各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严密谋划重要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形成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的工作氛围。
20.关于“合同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以来,严格履行区委农工委会集体讨论决策程序,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依据小型项目比选时序开展项目比选及合同签订,规范履行决策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注意统筹各专业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建设内容描述的一致性,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各专业合同描述内容的步调一致。
2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系统用户名进行了变更,使得系统用户名与实际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保持一致,确保出纳岗和会计岗职责不相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严格把关本级及二级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流程,确保局机关3万元以上(含3万元),局属各基层站所5万元(含5万元)的资金经工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支出。今后通过定期开展内审工作,充分利用发挥好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做好对二级单位财务相关工作的监管。二是完善资金审批单,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进行三级审批,严格落实资金审批制度。继续及时、准确地完成记账工作,确保财务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2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使用《疫病监测检测专项经费》预算中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维护维修费”项目时,对化验室无菌间(属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新风系统等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以及维护维修合同签订及后续工程完工,验收,开具发票等环节,注明专业项目名称(如生物二级实验室新风系统改造维修),不与办公用空调等词汇混淆。二是预定下一年度犬牌时,参照前一年犬存栏量和犬狂犬病免疫数量进行订制,分两批定制,第一批定制预估量2/3的犬牌,进行发放,如后期使用过程中不够用,再与生产厂方联系追加适量犬牌。避免专项资金浪费。
(三)关于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
23.关于“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工程无法顺利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整体统筹调度力度偏弱,略滞后于项目审批的进度,未能提前做出应对,致使项目批复范围内的公厕和垃圾分类站无法实施,相关费用未使用。后续在工作中我们将加强请示汇报,对涉及多部门的工程项目问题,严格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项目顺利开展,对部门间难以协调的问题进行提级办理。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与水务、规自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提前对相关部门政策导向予以把握,避免项目谋划后,因其他部门新政策的出台导致项目搁浅。
24.关于“履职不力,未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因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编制较少,人手不足,导致监察能力较弱。后续类似项目,将足额配备工作人员,同时加强对第三方公司的约束,确保项目监管到位,保障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5.关于“管理松散,未就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受公厕和垃圾分类站未实施的影响,加之部分村庄需求变化,导致工程内容无法实施。为避免重复投资因此大部分标段普遍存在建设内容缩减情况。今后将加强前期调研、勘察等工作,充分征求镇村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再组织项目实施,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6.关于“工程验收流于形式,财政资金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于此问题,我单位已组织项目管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联合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立行立改,确保完工内容与图纸相符。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已责令施工单位进行全部修复,并建立长效机制,进行质保。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成果运用情况
下一步,区委农工委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向纵深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助推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抓实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质效、凝聚工作合力、锻炼干部队伍的重要契机,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机制、凝聚整改合力,以有力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际效果,助推区委农工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全面查找不足,确保标本兼治。区委农工委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全面自查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坚持问题整改与提升治理效能有机结合,将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分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在系统内排查存在的类似问题,建立台账,对账销号。以自查自纠整改为抓手,强化成果运用,力争解决行业性、领域性、深层次问题。对整改质效进行全过程评估,实现整改、治理、监督有机贯通。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常治长效。进一步加强区委农工委自身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内部管理中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为助推中心工作开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把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体制机制、为民办实事、部门协同等重点难点问题取得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747341;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府学路31号昌平区农业农村局4007室;邮编:102200;电子信箱:quwngw@bjch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