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2日至8月26日,第二巡察组对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6日,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主要做法
针对区委第二专项巡察组指出区水务局党组在贯彻落实上级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落实上级督察问题整改以及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管理3个方面8个门类20个具体问题,区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聚焦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区水务局党组坚持把抓好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区域水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证,坚决扛起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区水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区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按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督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把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和展示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举措。
(二)聚焦关键要害,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区水务局党组把专项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必答题”,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托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2024年1月2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区委甘书记讲话精神,分析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把反馈问题原汁原味分解传达到各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分层制定整改方案,做到问题不推诿扯皮、矛盾不推脱上交、责任不缺失空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听取各分管领导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逐一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做到每项整改任务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明确。1月16日,局党组召开主题教育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推动问题进一步解决。
(三)聚焦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抓整改。区水务局党组坚持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促进完善制度并重,把建章立制、标本兼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工作进展汇报,采取挂号销账方式,确保问题归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措施,对专项巡察反馈指出的“对乡村振兴工作振兴重视不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及时”“履行监管职能缺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管理欠缺”等8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及时修订完善10余项制度措施,堵塞问题漏洞,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的良好氛围,筑起制度“篱笆墙”。
(四)聚焦推动发展,融入全面建设抓整改。区水务局党组坚持把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单位全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全面整改推动全面过硬。坚持把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中央、北京市环保督察整改紧密结合起来,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坚持把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万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把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加强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坚决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23·7”水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立足眼前、又着眼长远,既各司其职、又形成合力,既按期推进、又严把质量,切实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把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坚持把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带头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打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水务干部队伍。
二、整改具体措施
区水务局党组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扎实推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个方面8个门类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正在持续推动2个,预计2024年12月前完成整改。具体如下:
(一)“第一聚焦”贯彻落实上级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厚植“水务为民”情怀方面
1.关于“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推动工作主动性不强,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学习研究不够深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利用第一议题、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时机,组织对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市委北京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专题研讨交流。二是针对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机制,制定并完善设施运维管护考核评价办法,压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运维管护的监督管理。现已将农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工作列入《2023年昌平区总河长令》任务清单。2023年2月14日,区水务局向各镇、街发《关于推进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函》,要求农村生活用水安装、使用计量设施,不得免费供水或者实行包费制,并给各镇、街道下达了任务。2023年3月23日,区水务局向各镇街下达了督办通知单,再次督促各镇街推进农村生活用水安装使用计量设施,不得免费供水或者实行包费制,2023年6月支现伟区长、12月倪娜副区长,分别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度。截止目前各镇、街道报送的数据统计,全区计量设施安装率达到99.5%,使用率达到96.5%,未实现计量收费村由69个减少至10个,区水务局将持续推进该项工作。组织各相关镇街加强对农村取水管理,核对农村实际用水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村级取水户予以调整,强化取水许可管理。三是针对重点工程推进缓慢问题,目前正在推进中。一方面对兴寿地表水厂分水口目前推进至部门规划。马池口应急水源地保护和补水工程未实施建设的问题,加强工作协调,加大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力争项目早日落地。另一方面对王家元水库正在施工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通过积极协调流村镇,确保施工全面进场,加快王家元水库下游段建设,目前王家元下游段2024年汛前已完工。
2.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及时,水安全底线守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农村饮用水问题解决措施不够有效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组织实施了昌平区2021年村镇供水集约化工程,将3个镇12个村接入市政供水管网具体为流村镇:王家园村、南流村、上店村、下店村;阳坊镇:西马坊村、东贯村、后白虎涧村、前白虎涧村;兴寿镇:象房村、桃林村、兴寿村、肖村。2022年将延寿镇北庄村纳入黑山寨水厂供水范围。南口镇居庸关四桥子自然村约70户200人左右,饮用水水源为山泉水,由于今年上半年北京遇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导致泉水出水量不足造成饮水困难,区水务局接南口镇报告,积极协调燕龙供水集团采用应急水车送水,注入该村供水高位水池,保证了该村饮用水需求。经现场调查四桥子村离市政供水管网非常远无法实现市政供水,同时该地区打井不出水,下一步区水务局将持续关注该村供水安全,如该村出现饮水困难,将积极配合南口镇政府采用应急供水方式确保该村饮用水需求。黑山寨水厂项目,燕龙水务集团作为立项主体,现发改委已完成可研批复,下一步将进行初设批复。针对十三陵镇碓臼峪村和麻峪房村饮用水中氟化物、南口镇长水峪村饮用水中硝酸盐氮长期超标问题,已组织实施昌平区2023年农村消毒、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维护工作,对农村供水站的194套消毒设备进行运营维护、对405眼水源井泵房管道进行除锈刷漆防腐处理、对153座水池水塔进行清洗,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组织实施昌平区2023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对农村供水149台消毒设备进行更新,更新后的设备实现了以量加药,提高了农村供水水质保证,区水务局将继续对农村供水消毒设施进行更新,同时加强消毒、蓄水池等供水设施专业化运维不断提高水质合格率。组织实施了昌平区南口镇长水峪村水源井迁建工程,目前已解决了南口镇长水峪村饮用水中硝酸盐氮超标问题,十三陵镇碓臼峪村和麻峪房村目前已接入碓臼峪水厂供水管网,区水务局分别于2023年1月、2月、7月给十三陵镇发函,要求十三陵镇督促以上两村尽快进行水源置换使用市政供水,以消除水质不达标问题,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十三陵镇对以上两村尽快进行水源置换使用市政供水,目前两村已更换水源井,2024年枯水期水质监测合格。二是针对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心不够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厂站管网等设施运维管护的监督管理,督促产权单位和运维单位保障设施运行功效;本项目化粪池设计数为入村实地调查且经镇村确认的数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部分村民不愿在胡同内安装、部分村民自有化粪池,导致计划安装数量有变化。针对此情况,区水务局组织项目参建单位与镇政府及村委会人员再次进行踏勘并根据村民需求及现场情况采取相应调整措施,将胡同狭窄无法安装的玻璃钢化粪池,采取集中3-5户在住户共同在下游处安装钢筋混凝土化粪池统一收集处理,以满足村内排污需求及功能;对于原有旧化粪池,在满足使用需求,村民不愿更换新化粪池的,可以利用旧设施的不予更换。根据此原则,区水务局与镇、村共同商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整玻璃钢化粪池安装。调整后,满足村庄污水治理项目实际使用功能。
3.关于“履行监管职能缺位,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马池口镇上念头村幸福河西侧沙子销售场已经于2023年5月清理完成;沙河水库下游南岸河滩地临时建筑物已于2023年4月清理完成;十三陵下口桥附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已由十三陵镇于12月清理完成。要求各镇(街道)就本次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昌平区“河长、林长、田长”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改革工作方案》部署,落实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河长作用,确保巡查管护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区河长办将督促属地政府落实河长制职责,加大巡河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针对行政执法不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违法行为纠治不力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之前8家超取水许可取水单位已按照水利部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完成整改;对2021年超取水许可取水的北京南国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昌平交通局马刨泉检查站进行约谈,考虑管理要求和实际用水情况,对其取水许可进行合理调整。后续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三是针对辖区自备井日常监督不够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发现问题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四是针对维护保障不力,数字化监管手段作用弱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不断加强在线监测系统日常巡检和运行养护的督促管理,保障数据传输准确、可靠,提高发现设施异常的时效性;不断争取资金对传输系统进行必要更新,减少地形、网络等客观因素影响数据传输。
4.关于“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不力,对水生态空间保护的担责尽责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水源污染风险排除不及时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督促崔村镇加强对生活用水自备井管理,确保30米范围内无养殖粪污、厕所、垃圾等污染水源情况;针对十三陵镇上口村污水管线由镇村管护运维,督促十三陵镇政府及时修复雨水冲毁管线;与区环保局沟通协调处理污水外泄沿河道流入下游二级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针对设施维护监管不到位,导致污水直排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厂站管网等设施运维管护的监督管理,督促产权单位和运维单位保障设施运行功效;建立健全问题台账,跟踪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属地镇村及运维单位分析问题原因,消除非汛期溢流和水质超标现象。
(二)“第二聚焦”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管理方面
5.关于“水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违反执法程序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通过深入推进执法人员学习常态化,利用队内例会进行集中学习,原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水行政权力清单》《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等,强化执法人员理论基础。以典型案例解析和水行政处罚案卷制为重点,利用执法培训、案例教学、场景书教学、旁听庭审活动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邀请区司法局执法监督科围绕执法案卷规范化进行现场讲解,总结案卷评查易发问题、讲解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案卷评查标准;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力量,梳理水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院申请强制等流程图,明确时间节点,对非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流程进行培训理清工作思路,规范执法流程。二是针对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筑牢思想主心骨,答好“基础题”。召开水务综合执法队伍专题警示教育培训会,分管局领导围绕“树立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行授课辅导,组织学习《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观看警示教育片《折翼的青春》,邀请驻住建委纪检组领导围绕深入查摆分析本领域虚假执法、不作为等“四不一乱”问题的集体谈话,促进水务执法人员积极担当作为。聚焦前进主阵地,答好“关键题”。邀请司法局相关业务骨干进行“规范执法、强化监督” 的实操培训,聚焦“基层执法干部队伍能力提升”进行交流研讨,切实推动水务行政执法权规范运行。加强综合执法队制度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学习,落实专门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施行的《北京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严的主基调,答好“纠错题”。在综合执法队内部开展执法案卷互查互纠,由案卷制作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后由队内案卷审核人员内审,进行查缺补漏,落实《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是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岗位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队管理规章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水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程序等规定,进一步强化队内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案卷三级审核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数据监测统计分析,确保案卷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保证“执法全过程记录”环节记录完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需经法制审核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不得出现重大法律风险点遗漏、无逐项审核意见或意见不具体等问题。
6.关于“政府投资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南庄水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从2023年8月至11月安排维护人员进行人工打捞。加大资金投入购置机械设备对水生植物进行清除及打捞浮萍。继续加大水库清淤工作的协调力度;对上游从秦城沟(秦城村、象房村、秦城监狱、公安部农场等)来水、麻峪沟(麻峪村、香堂村等)来水、水库西入库口(崔村镇政府、东崔村、西崔村等)来水污水处理不彻底氮磷钾严重超标的水源进行彻底污水处理。针对污水水质检测项目资金问题。依据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项目内容、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合理倒排工期,确保项目监测频次,“四预”工作有效落实。规范污水水质监测项目第三方人员具体职责、设备维护及检测方法。全部持证上岗,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据《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等相关技术要求,采取现场抽查采样人员、项目实施进行盲样考核、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参加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等方法,保障项目实施的初始、过程、收尾全过程质量控制;杜绝运营单位自测自报数据缺乏真实性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加强数据整合利用,汇总年度监测数据编制成果报告,为区环境水污染的监督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为水政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撑,分析排水户水质排放特点,强化普法培训,明确排污标识,加强维护或投入新进技术,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断规范企业依法排污水平。全面掌握全区污水排放情况。加强项目第三方监督,行业相关监测专家进行项目评价,进一步明确绩效指标及其监测数据应用。提升水质排放达标率。二是针对小汤山水务服务中心于2018年收取出境断面应急污水处理财政资金9.43万元,项目未实施,该笔资金至今未交回区财问题。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由财务审计科督导小汤山水务服务中心将该笔资金交回区财政,并由财务审计科对全局资金进行盘查,进一步严格遵守财政规定,及时上交结转结余财政资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7.关于“违规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违规签订合同问题。已建章立制并长期坚持。由财务审计科对合同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由财务审计科牵头对《合同法》进行培训,进一步压实合同签订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已经发生的与不具备物业服务资质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涉嫌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逐一进行情况说明,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针对国有资金流失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针某公司公司拖欠的2020年至2023年租金共计374.06万元,沙河闸管理中心进行多次催缴未果,沙河闸管理中心决定按约定终止与该公司的合同关系。经局党组同意,该中心积极推进相关解除租赁关系的司法程序,委托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易和(昌平)律师事务所代理此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仲裁】的相关事宜。三是针对转嫁应付款项,长期由企业北京屹昌水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代缴路灯电费问题。正在整改中。积极协调区城管委,加快开展内环堤路及路灯移交工作,由专业部门负责道路及路灯管护工作;在移交前,继续做好路灯设施的管理,确保群众出行方便。
(三)“第三聚焦”标本兼治抓落实,全力落实上级督察问题方面
8.关于“落实上级督察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针对市环保督察发现北七家镇、马池口镇等小微水体存在黑臭等现象,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2022年第1季度,市河长办检查昌平区小微水体发现8条段存在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建章立制并长期坚持。市环保督察发现北七家镇、马池口镇等小微水体存在黑臭已于2022年5月完成整改;市河长办检查发现8条段存在11个小微水体问题已经于2022年3月整改完成,区检察院检查发现小微水体问题已经于2022年10月整改完成,于2023年12月5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现场复查。要求各镇(街道)就本次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昌平区“河长、林长、田长”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改革工作方案》部署,落实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河长作用,确保巡查管护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区河长办将进一步督促属地政府加强小微水体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整改成果运用情况
(一)突出深化理论武装统领思想。持续把理论学习作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的政治任务、从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用党的最新理论、“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及市委有关要求,不断学习理论,强化思想认识,确保巡察整改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突出强化政治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牢固树立“水务为民”的理念,把巡察整改责任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持续抓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加速推进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进度,规范执法流程,确保巡察整改改出成效,惠及百姓。
(三)突出深化作风转变跟踪督导。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一并检查、一并考核。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新建和修订的制度措施,经常抓、抓经常,用制度的刚性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80106267;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号政工科;邮编:102200;电子信箱:shuiwj@bjch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