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张海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其亲属提供的体检问题。2020年12月,张海英在负责昌平区住建委干部职工年度体检工作过程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其亲属安排的价值共计人民币4088元的体检活动。2021年6月,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昌平区委批准,给予张海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昌平区环境监察支队回龙观分队负责人、三级主任科员路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0年,路欣在担任昌平区环境监察支队回龙观分队负责人期间,于国庆节、春节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超市购物卡共6张,共计人民币6000元。2021年8月,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路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原一级调研员王启仓(已退休)借主题党日活动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6月,王启仓在担任昌平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期间,经其审批同意,昌平区生态环境局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22名党员到密云区白乙化烈士纪念馆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并参观游览清凉谷景区,该景区门票花费共计人民币1100元。2021年11月,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昌平区委批准,给予王启仓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