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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教新区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6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今天上午,侯君舒同志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各项改革,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立场。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落实《昌平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开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专栏,组织开展专题讨论,与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联合成立专项督导组,督促十九大精神在昌平区贯彻落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实施“五责工作法”,推进明责、记责、述责、考责、问责,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普遍自查与重点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与区领导重点督查相结合,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半年专项检查覆盖到全区处级单位,规范全程记实、述责述廉、谈话函询签字背书等制度。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召开两次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区卫计委原副主任王红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督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二)整合各方资源,着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要求,组建昌平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改革后的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增加编制45个,增设部室5个,监督执纪业务干部占编制总数81%,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工作体系,实现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对象从9936人增加到28152人。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区监委向街道派出监察组、向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对镇街辖区监察对象的监察全覆盖;加强对基层517名纪检委员的领导和管理,聘请520名廉情监督员,实现农村(社区)基层监督全覆盖,构建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纪检监察监督网络。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行全面派驻、分类设置、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一减、三增”,即:派驻机构数从53个减少到15个;派驻干部从59人增加到60人;每个派驻机构编制从13人增加到4人;被监督单位从34家增加到71家,实现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强化巡察领导。区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突出巡察重点,加强巡察督导,充实巡察力量,表明区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完善巡察体制。健全巡察机构设置,建立巡察工作机制,构建“1+16”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巡察专业人才库,制定巡察五年规划,确保第五届区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始终把巡察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弱在哪里”,党的建设缺失“缺在哪里”,从严治党不力“不力在哪里”。通过两轮8个处级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发现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87个,移交问题线索77件,提出整改意见26条,向区有关部门提出建议17条。同步开展未巡先查,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方面”15种表现,督促各单位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巡察利剑作用初步体现。

(四)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履职担当聚焦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明确将疏解整治、拆违控违、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10个方面的问题,作为“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重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精准帮扶专项检查纳入两个专项治理形成“5+3+X”治理模式,共排查梳理重点线索108件次,党纪政务处分92人。聚焦履职担当开展问责追责。围绕市委“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昌平区“强党性、敢担当、出实效”主题教育活动,将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作为问责导向,对在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拆违控违中失职渎职、履责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出台问责程序规定,针对“应问责未问责、问责程序不规范、问责结果应用不到位”三个方面,开展问责专项检查。2017年问责70人,同比增长233%,警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负责担当,有力推动了中心工作的开展。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实现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强“一网两微”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深化“一小时纪律教育”套餐式学习,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活动,印发《党员的100条禁令》,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新修订颁布的党内法规,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坚持挺纪在前。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四风”问题优先查处,通报曝光。2017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对红冶汇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公车私用等典型案件重点通报曝光,在全区范围形成有力震慑。

六)发挥合署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成立昌平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确保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开展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举报处置情况进行大起底,经核实对21名处级干部的函询回复予以采信,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紧紧围绕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关键环节,结合昌平实际,研究制定14项制度,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先行先试,坚持快查快审快诉快判,协调区检察院、区法院,办理了全市第一例未经留置程序、直接移送司法的直诉判决案件,得到了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全面试用留置等调查措施,积极探索审查与调查工作的深度融合2017年,全区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980件次,同比增长60%。执纪审查实现“四个增长”:处置问题线索372件,同比增长31.4%;立案151件,同比增长4.1%;结案162件,同比增长7.3%;处分148人,同比增长1.4%。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8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2人次、占61%,第二种形态127人次、占33%,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3%,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3%,其中采取留置措施3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充分体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

(七)抓好队伍建设,为忠诚履职夯实基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昌平区纪委常务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五个带头、五个表率”;制定完善23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派驻监督配套制度体系,推进规范化管理,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内部管理机制。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协调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巡察制度建设,统筹调配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促进干部的思想融合、队伍融合和工作融合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从严从实规范干部履职行为,制定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做到日常表现有记实、考核评价有标准、选拔任用有依据,增强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的意识。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党在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新征程。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切入点,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职责定位,深刻认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深刻认识监督是基本职责、执纪是核心职责、问责是重要职责,深刻认识监察委员会的政治定位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性,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的水平和实效,推进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履行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形势判断,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见好就收的想法,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我们必须坚持首善标准,保持战略定力,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所有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有力指挥,也是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还没有形成,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实践“四种形态”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执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二是部分权力、资金、项目密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监管仍然薄弱,特别是涉及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的腐败问题频发多发;三是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在理念思路、工作力度、方法举措等方面还没有完全跟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存在监督错位、执纪缺位、问责缺失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首善标准,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教新区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高度政治警觉,牢记“五个必须”,及时发现、报告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强化政治引领,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在会上说清楚、讲透彻,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监督、责任追究各个环节。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各项议事规则,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六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区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以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恢复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形成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氛围。将选人用人作为监督重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对监督对象登记造册,实现廉政档案信息化管理,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突出一把手和后备干部,把好选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坚定不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牢牢把握继续深化改革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和科学有效的监察权力运行机制,立足昌平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改革任务清单的落实工作,履行好牵头专责,做好任务分解,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明确继续深化改革主攻方向。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探索党统一领导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规范调查审理,深化流程再造;进一步推动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顺畅衔接,提升审查调查质量和惩治腐败效能;进一步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工作规则,形成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转化为压倒性胜利,以反腐败的更大成果检验继续深化改革的实际成效。

(三)坚定不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和区委实施意见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密切关注作风问题新动向,以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问责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件。

强化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三大攻坚战”和“疏解整治促提升”等专项活动,紧盯生态环境保护、浅山区小产权房治理、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等重大任务中存在的抓落实变调走样、做群众工作不深不细、方法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督促整改。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失职渎职、履责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坚定不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继续深化“一小时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和自查自纠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参照系,使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运用正反两方面教材,既示范引领,讲好全面从严治党故事;又以案明纪,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增强教育的政治性,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使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继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好典型案例,拍好警示教育片,开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汇编整理昌平区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建设昌平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信息综合研判,提高发现违纪、职务违法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科学分类处置,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确保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用好第一种形态,继续完善“谈话函询+”监督模式,更加注重谈话函询质量,既严肃认真,又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更加精准把握运用各种形态,综合考虑违纪违法性质情节和认错悔罪态度,给予不同处置,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把党纪处分和政务处理的执行情况纳入问题线索全流程管理,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综合运用参加党委(党组)会议、受理信访举报、专项检查、问责类案件调查、问题线索排查、派员参加巡察和督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参加民主生活会、廉政档案管理、舆情分析研判等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探索建立监督情况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向分管区领导报告,向各处级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通报巡察整改、责任制检查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或监察建议。强化派驻监督,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党组织、区直机关纪工委的关系,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建立健全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相互贯通的运行机制。

(五)坚定不移深化巡察监督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政治巡察,对照蔡奇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所指出的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好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提升巡察工作质量。认真总结前两轮巡察经验,落实巡察全覆盖五年规划,实施“一托二”巡察模式,做到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聚焦关键少数,以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完成全区20个镇街巡察全覆盖,并向基层延伸,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完善整改督办和问责机制,确保移送的问题线索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六)坚定不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精准有序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并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资金使用、土地出让、生态环保等方面腐败问题。坚持纪律审查与防逃工作同部署,加强证照管理,筑牢防逃堤坝。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严格依纪依规文明办案,确保办案安全。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盯昌平区对口援建、社会救助、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持续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加大小官贪腐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利用执法监管等公权力搞权钱交易和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腐败问题,对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行为决不手软。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开展村匪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惩不贷。严格落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健全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组建区纪委区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充分利用市纪委市监委信息化监督执纪综合平台,立足公共信息核查、情报信息等系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大数据信息资源,开展精准执纪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实效性,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七)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好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整治工作督察。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党内监督不力以及作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违纪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严肃责任追究,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大日常检查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坚持同级党委、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制度,坚持查办案件以区纪委区监委领导为主。聚焦“三转”不到位、主业不突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

三、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组织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必须有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一)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坚决做到听从一个号令,带出一支队伍,干好一件事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二)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好纪检监察干部大学习,把解决履职能力问题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在增强学习能力、履职能力、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坚持学用结合、学思践悟,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实现全员培训、以案代训和全流程业务培训,提高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水平,大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

(三)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把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集体。落实好干部标准,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队伍。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职责作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四)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坚守原则,敢于唱“黑脸”,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要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扎实履职,确保实效。完善自我监督机制,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五)加强廉洁建设。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在推进工作上实之又实,习惯在约束和监督下工作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对打听案情、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教新区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