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所属事业单位、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
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廉洁文化建设中心、北京市昌平区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北京市昌平区监督执纪执法保障中心。
另外,设有昌平区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纪检监察组、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纪检监察组、区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区委卫生健康工委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