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北京市昌平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委(以下简称“区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9日,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7项,正在持续推动4项,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完成或取得进展。
一、整改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区供销社党委深刻认识到,区委对区供销社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对供销社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区供销社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党委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党委书记切实履行 “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在听取六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牵头认领8项问题的整改任务,集中期内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关键环节督促协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认领了若干任务,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区供销社党委先后5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听取汇报、分析问题、约谈提醒,制发了《区供销社党委落实六届昌平区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区供销社党委落实第一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对区供销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12方面31项问题,进一步细化为55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区供销社党群部门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建立整改台账,向各部室、所属单位传达了整改要求,定期更新进展,确保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促进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区供销社党委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统筹兼顾,将抓巡察整改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开展“实干争先年”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区供销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比如,针对“为农服务成效不佳”问题,依托社有企业上半年与区内10家国家级合作社、4家市级合作社、18家区级合作社形成长效合作,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99万亩次,开展农超对接326次,助农帮销本地特色蔬果39.98吨,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已完成整改的事项
(一)思想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理论学思践悟不到位
1.关于“政治理论学用结合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形式,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等进行专题研讨。二是与区有关单位、市供销总社下属京农集团多次对接研究,已确定在农资供应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完成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1次中心组学习。二是制定并印发《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对全体干部职工掌握意识形态知识程度进行测评,提高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是制定出台《区供销社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从制度机制上防范舆情风险。
(二)助力乡村振兴不够,为农服务核心业务不突出
3.关于“为农服务宗旨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统计出区级以上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共67家,其中13家处于注销或未经营状态,目前已与实际经营的54家中的42家进行了签约合作,建立了工作台账,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开展。二是对于全区441家普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合作事宜,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有关单位协调各镇街核实其运行情况,按照所提供的对接清单,逐步落实签约工作。
4.关于“为农服务经营项目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求,帮助其解决涉农物资采购难题。二是将推进农产品分拣加工中心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利用项目一期采购的设备设施对农产品进行初级分拣加工,丰富自营生鲜商品品类。三是全面梳理系统内土地房屋资产情况,后期将按城市更新项目进展跟进落实。
5.关于“为农服务取得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区农村、社区等建立便民服务自提点393个,方便农民通过线上小程序选购商品和线下自提,在兴寿半壁店村建立综合性便民服务站1家,助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二是制定2024年度本地农产品任务指标,预计可完成年度采购量240吨的目标。三是推出“供销甄选”特色品牌,在自营的本地农产品专柜陈列销售。
(三)推进改革力度不足,国企三年改革行动不深入
6.关于“总部机构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社有土地房屋资产主责部门,全面对系统内土地房屋资产情况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面完成土地清查、房屋测量、建立台账等环节工作。二是调整总部部室职能,将临时机构调整为总部内设机构,负责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7.关于“内控体系制度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修订的《区供销社内部控制手册》已印发执行。
(四)履行国企政治、社会责任不实,日常调度推进成效不明显
8.关于“接诉即办工作抓得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区供销社2024年度接诉即办工作提升行动方案》,建立异常数据监测工作机制,常态化实行一把手“周调度”、考评结果与薪酬挂钩“季考核”,促进“三率”提升。
9.关于“安全管理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将长期租赁资产实行台账化管理,采取定期检查抽查、单位自查及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上半年共检查549家次、1191人次,排查出隐患问题128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企业生产经营创收增收不足
10.关于“产业布局单一,竞争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区域流通网络建设,本年度计划完成南口交通街商场、生命科学园2处便民服务站开业运行,南口交通街商场目前待施工验收,生命科学园2处服务站均已竣工验收,其中1处作为园区商业配套设施,另1处建立商品前置仓。二是已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宏达兴电动车公司问题的整改。三是领导班子到北京爱分类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了座谈交流,推动双方业务合作。
11.关于“经营理念落后,电商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完成B2B线上程序模块研发,拟引进专业化人才,打造专业直播间,通过入驻抖音本地生活等平台,持续强化线上引流作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线上直播38场,时长39.5个小时。
(六)企业攻坚克难保值举措不力
12.关于“企业瘦身健体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自管物业管理薄弱、维修管理成本较高的问题,通过加强对自管物业资金投入的预算管理,把物业费收缴情况实行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大欠费催收力度,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有7人未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的问题,已将客观情况向上级报备,按要求对已退未转人员实行动态化分类管理。
13.关于“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风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有关部室每半年将对外投资的两个小额贷项目进展情况提请党委会研究。二是履行世欣仁达、世欣瑞达两家公司股东职责,今年以来党委会对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研究讨论。三是将小汤山新建商场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抓好阶段性工作落实。
(七)领导班子深化改革发展力度不够
14.关于“求稳求平思想严重,创新进取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向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平急两用”方面政策资金支持。目前,“平急两用”综合服务园区项目已列入《昌平区2024年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方案》任务清单。
15.关于“市场化导向选人用人机制未建立,干事创业活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合理制定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使用计划,加强干部年轻化建设。通过“昌平就业”等公众号平台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参加“英才聚昌”等校园招聘活动6场,对6个岗位共15名应聘人员进行了笔试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5名。继续实施“储备店长”计划,已引进4名大学毕业生为二期储备店长人选。
16.关于“薪酬制度改革激励机制未落实,干部职工积极性调动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修订《区供销社薪酬管理办法》《区供销社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以岗位价值为依据,遵循公平性及激励性原则。强化岗位职责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
(八)“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
17.巡察组反馈的几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党中央、市委及区委决策部署方面,缺乏创新精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6次,带头开展专题研讨3次,邀请区委党校等单位讲师围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等方面举办专题讲座2期,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深入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四下基层”工作安排,组织到爱分类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座谈交流,深入所属企业调研重点工作推进、党建品牌建设等情况,强化工作在一线部署、问题在一线解决。三是深入督办。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调度企业发展疑难问题,统筹推进农产品分拣加工中心建设等重点项目,推动巡察整改和业务发展取得实效。
(2)关于“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廉政谈话等记录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汇报。6月17日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了政治谈话,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个别党员受党纪处分情况,与所属企业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谈话,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3)关于“市场化选人用人意识不足,干部队伍存在年龄大、学历不高情况,企业缺少活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所属企业管理岗位缺口,明确10余个岗位开展公开选聘和面向社会招聘等竞争性选拔工作,着力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逐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学历结构。二是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科学制定年度经营责任书,优化绩效考核体系,提高经理层成员“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能力,增强企业活力。
(4)关于“抓大放小意识不足,开会时间较长、决策较慢,工作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推动搭建总部OA办公系统,实现公文流转和项目督办电子化,进一步提高了会议效率和总部工作效能。
(九)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18.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分头到联系党支部讲授党课,了解基层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等情况,查找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与有关负责同志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举措,共同破解难题。二是完善区供销社“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所属单位需要审批及备案事项,加强提前谋划,及早部署。
19.关于“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抓好所属企业党组织对《北京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的贯彻落实,对所属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内容、会议的召开、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杜绝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2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要求所属支部每年年初制定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在发展党员程序中增加“发展党员联审结果反馈”环节。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今年以来,区供销社机关党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参与率均在80%以上。
(十)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2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对所属企业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绩效考核,将任务落实情况与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年终奖励挂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对今年以来因违纪受到处分的党员扣减其年度绩效薪酬。针对出租出售土地、房屋改扩建情况,借助政府拆迁拆违政策措施,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加大整治力度。
2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履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上半年,参加党委会16次,监督推动“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列席月度安全会、资产管理会、审计整改等各类会议共计30余次;监督检查下属企业总支会、支委会会议40余期、议题400余个。二是抓实抓细日常监督。上半年,开展安全检查197家次,发现问题隐患55个,整改问题现场回头看5次;重要节假日开展夜查宿舍楼、值班值守6次;结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共下发工作提示10余次、工作建议1次、工作提醒1次;三是持续完善廉政档案、监督检查台账、“三重一大”事项台账、ETC通行记录台账等,对所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做好跟踪全流程监督。四是组织开展全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通过纪检委员微信群开展纪检知识“每周学堂”共25期、累计100余条。
23.关于“下属企业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银山公司针对问题,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二是银山公司针对问题,将凭证复核人调整为财务经理。三是银山公司针对问题,对内保、保险赔付款修理费用时采取转账方式收取,收取账号为公司账户,据实核算入账,杜绝廉洁风险。四是新世纪商城针对问题,已修订了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明确质保金按照审计后结算金额的3%预留。
(十一)选人用人工作有弱项
24.关于“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第一时间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悬挂至区供销社第一会议室明显位置,便于党委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对照执行。对照《北京市昌平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认真梳理,仔细研究,对照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纠错纠偏,防止领会不到位、执行不到位,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将党群工作部全员、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和劳资管理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统一封闭管理,由主管领导监督,严格查阅程序,未出现违规查档行为。
25.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切实将落实回避制度贯穿党委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全过程,在履行动议、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中着重考虑参与人员身份,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纪律要求。未再出现拟提拔使用对象参加讨论决定其本人人事任免事项的党委会议的情况。在近期的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中,党委在启动前再次强调了试用期满考核程序和纪律要求,考核组成员严格执行民主测评、调研谈话等重要环节,全面深入地考核了试用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现实表现,认真落实回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要求,将任职试用期制度落到实处。
26.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任务安排,党委举办了专题读书班,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引导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开展党纪学习共计20余次。二是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一把手”监督,抓好“关键少数”日常监督,结合重点岗位正负面清单,扎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累计开展谈话共计38人次,其中节前重点岗位廉洁提醒主动约谈22人、与支部委员开展廉政谈话10人、接诉即办核实情况3人、“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1人。三是强化廉洁教育提醒。“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进行了节前廉洁提醒,利用互联网群组转发了“十严禁”纪律要求,加强节中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27.关于“干部队伍规划建设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干部人才工作。区供销社党委结合目前干部队伍总体年龄偏大,学历层次偏低,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足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强调切实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储备工作,合理开展内部人才交流和资源配置,加强人才引进和绩效考核管理,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科学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使用和人员招聘计划。根据中层干部岗位和企业发展需求,本着干部队伍年轻化的原则,适时启动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争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商管运营、供应链建设等领域的技能人才。三是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培训。举办了中层干部、党务干部培训班,采取“理论授课+实地观摩”的方式,有效提升了干部学习效果。
三、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1.关于“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所属新世纪商城2021年之前未从集体企业转为公司制企业的问题。现正加强与专业机构就企业改制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委托其论证分析。同时积极向上级汇报。
下一步工作措施:尽快完善工作方案向上级汇报,积极探索,稳妥推进。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或取得进展。
2.关于“战略谋划不实,经营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阳光商厦公司经营问题。已对阳光商厦的人员、财务、资产、库存商品、供应商合作合同、资金需求、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就调整经营模式拿出具体方案,报请上级专题调度,按要求落实经营模式调整相关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根据上级有关意见,通过市场化方式,保障阳光商厦资产收益。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或取得进展。
3.关于“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区供销社转制期间出租出售土地、房屋资产,以及追缴相关单位欠款的问题。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数据台账,形成工作方案,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已对承租户启动法律诉讼程序或终止原合同。二是下属企业与承租户合同纠纷问题,一审已判决,下属企业全部诉求法院基本支持,将严格按照判决结果执行开展后续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综合采取合同变更、法律诉讼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持续关注合同纠纷案件进展,待终审判决后,依法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进展。
4.关于“小汤山新建商场因土地纠纷未验收,造成资产闲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与相关部门多沟通,积极向上级汇报,多措并举探索解决路径办法。
下一步工作措施:继续保持与相关单位的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尽快完成规划验收工作,使项目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9742318;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16号;邮编:102200。